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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友缴费通线上异地收款码办理

admin 2024年04月27日 393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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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有利于督促高频交易投资者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,依法合规参与交易。

 

 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总的来看,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监管,既不是要将这种交易方式拒之门外,也不是听之任之,而是体现了“趋利避害、规范发展”的思路。

 记者从证监会获悉,为进一步规范股东减持行为、有效防范“绕道减持”、维护市场信心,中国证监会拟对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(简称《减持规定》)进行修订,以规章的形式重新发布,并将其名称修改为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减持办法》)。同时,为了进一步规范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行为,支持其依法合规增持股份,证监会还对《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》(简称《持股变动规则》)进行修订。上述两项文件于4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 

  据介绍,《减持办法》基本保持《减持规定》的框架和主体内容,对市场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出针对性调整完善,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
 

  一是完善减持规则体系。以规章的形式发布《减持办法》,将《减持规定》中规范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要求移至《持股变动规则》,并做好与《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》的衔接,从而形成1+2”规则体系。

 

  二是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。增加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,要求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以及合计持股5%以上的一致行动人遵守大股东的义务,明确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、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减持。

 

  三是有效防范“绕道减持”。要求离婚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、分立等方式减持后相关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;明确各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;要求协议转让后受让方锁定6个月,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限制;要求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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